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心小学的委托,对其采购的安保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采购。
一、采购编号:SZHX2019-WZ-C-002
二、采购项目:安保服务外包
三、磋商响应单位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最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对应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具备有效期内的省公安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为确保采购质量,此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质疑与投诉:
1.关于本项目质疑和投诉事项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执行。
2.磋商响应单位在获得磋商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询问和质疑,应按磋商文件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提出。
3.提出质疑的磋商响应单位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磋商响应单位。磋商响应单位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网上报名确认单”。
4.接受质疑函的方式为书面形式(原件)接收,现场递交或邮寄(拒绝到付)
5.质疑联系人:陈宗婷
6.联系电话:15162413013(TEL/FAX) 68700399
7.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8.磋商响应单位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磋商响应单位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磋商响应单位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磋商响应单位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9.迟于相关规定时间提交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拒绝回答。
五、报名流程:
1.申领CA:
未在苏州市(市财政局、姑苏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申领专用CA证书的投标单位登陆“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 CA 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已经申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或姑苏区、高新区政府采购专用 CA 证书的供应商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后,携带 CA 证书至苏州 CA 服务网点开通苏州市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网上报名功能模块即可。
2.登录报名:
投标单位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系统,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投标单位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3.现场递交文件:
报名投标单位在开标时点前递交投标文件,并同时递交报名确认单、投标保证金、身份证等资料,所需递交的资料详见具体项目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
开标时点截止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投标单位。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投标单位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4.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投标单位从“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后方可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文件以及中标公告。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5.联系方式:
投标单位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0-850-3300(软件客服);0512-69820825(业务咨询)
6.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23日(北京时间)
六、本次项目采购预算:玖拾万元整(¥900000.00元)
注:其中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心小学: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学:壹拾捌万元整(¥180000.00元)、苏州香雪海小学:叁拾陆万元整(¥360000.00元)
七、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13:00整(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接收人: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陈宗婷 TEL:15162413013)
八、磋商有关信息:
1.磋商时间:2019年1月29日下午13:30整(北京时间)
2.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磋商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玖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交纳帐号:
帐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浦发银行金阊支行
帐 号:89060154800000123
磋商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磋商响应单位的磋商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方式或银行本票方式,按规定时间随同磋商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一并提交给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收取磋商保证金后当场开具有效收据。
磋商响应单位如为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事业单位,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但应于开标现场提交盖有本单位公章的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否则被视作无效投标处理。
出现以下情况,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磋商响应单位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到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没有提交保证金;(2)提交的磋商保证金的形式、数量和有效期不满足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
磋商保证金收退按照《关于苏州市级政府采购投标(响应)保证金收退事宜的指导意见》(苏财购字〔2016〕17号)及后续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本项目采购需求:
(一)人员配置
序号 | 服务地点 | 工作时间 | 位置 | 人数 | 其他要求 |
1 |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心小学 | 光福中心小学 | 24小时保安服务: 早班07:30---16:30 安排4名保安 中班16:30---00:30 安排2名保安 晚班00:30----7:30 安排2名保安 | 地址:吴中区光福镇宝泉路1号 | 8 | 24小时不间断在岗,每岗8小时制:配置人员中含项目经理1名,负责跟各学校及主管部门作总对接,进行汇报工作;含保安队长2名,分别负责白天及夜间安保情况的督查及紧急情况的协调处理。 |
光福中心小学附属幼儿园 |
2 | 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学 | 24小时保安服务: 早班07:30---16:30 安排2名保安 中班16:30---00:30 安排1名保安 晚班00:30----7:30 安排1名保安 | 地址:江苏省苏州吴中区光福镇宝泉路24号 | 4 |
3 | 苏州香雪海小学 | 苏州香雪海小学+附属幼儿园 | 24小时保安服务: 早班07:30---16:30 安排4名保安 中班16:30---00:30 安排2名保安 晚班00:30----7:30 安排2名保安 | 地址:吴中区塔山路9号 | 8 |
苏州香雪海小学太湖校区 |
| 合计 | | | 20 | |
(二)保安员要求
(1)项目概述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1.本项目共配置20人,合理安排人员,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地的保安任务,如遇突发事件等可增加人员班次。
2.门岗全天候24小时工作,重点时间段主出入口实行双人双岗执勤,巡逻岗上课期间每隔1小时巡查一遍校园,每次一人交替进行。夜间值班人员每隔1小时巡查一遍校园。其他岗位结合现场各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排班。
(2)性别要求:男性,50周岁及以下。保安具体管理事项:依照校方规定与管理要求,结合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校园安全保卫工作整体方案,开展专业化安全防范业务,具体管理事项如下:
1.学校大门24小时门卫管理、大门的定时开放管理及校园不定时巡查,全天时刻有保安;每1小时按巡更路线进行全校巡视一次(如有电子巡更器以此记录为准)。每天定人定岗在学校门口执勤,每天(周六、周日除外,重要活动另行安排);礼貌接待来访人员并作好联系和来访人员登记;应急处理;书信、材料收发;执勤、巡视记录;传达室卫生;帮助完成突击的搬运任务等。保安人员24小时始终在岗位上执勤,发现可疑及时处理。
标准:全面负责校园治安,维持校园秩序,维护校园稳定,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校园人身和财产的绝对安全。来访者入校,保安必须先与受访者电话联系,经允许后,填写来访登记单方可入校,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进入学校。学生在课间出校门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出门单,方可出校,其他具体要求按保安工作职责实施。收发各类信件,不遗失。
夜间的保安要求:
①学校的清场检查
要求:上岗后及时对学校各个部位、角落进行彻底、仔细地清场检查,清除各类可疑物品、易燃易爆品、和无关人员,及时关闭门窗,关闭不用的电源。确认学校无师生等人员、无安全隐患后,启动无线红外报警系统。周界电子围栏系统和红外报警系统及视频监控系统应24小时不间断工作。
标准:无闲杂人员和可疑人员躲藏校内,不留安全隐患。
②夜间保安巡更
要求:防盗报警设备布防后,保安进入夜间布防区域外的部位巡更,按照规定的时间段和巡更路线、巡更点进行巡更。当接到无线红外报警系统、网络教室CK报警系统或周界红外报警系统报警指令后,立即赶赴报警点进行查看并处置。
标准:遵守规定的巡更时间、巡更线路、巡更点进行巡更。每天检查巡更考勤记录,能处理报警器误报和非误报等情况。确保夜间安全无事故。
③夜间保安分布
标准: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不得打瞌睡、玩手机游戏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另外,消防工作要求:
要求:熟悉了解学校内所有消防设施器材,懂得防火、灭火知识,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火灾,每周(上午6:00之前)检查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无损,并做好检查记录。与消防组建义务消防队。
标准:懂防火、灭火知识,会使用灭火设备扑救火灾,制定应急预案,能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突发事件。
1.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对进出人员及车辆的引导和秩序维护。
2.校园车辆秩序的维护:包括负责校门及周边和校园内部车辆的指挥,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3.校园内定时定点治安巡逻检查,各巡逻人员晚上9点巡视检查时关闭不需要的灯,检查锁门情况及电梯开关。
4.校内重大活动的安全警戒与秩序保障,配合学校做好重大事件的政治保卫工作。根据实际需要,可以临时调配保安人员,加强安保力量。
5.受理校区内各类纠纷和治安案件,配合校方对违规事件的调查,协助公安机关对案件的排查。做好门卫值班的日常台账工作。
6.校园突发事件处置、灾害预防、火灾扑救,发现和制止校内暴力事件,随时准备提供紧急救助。做好日常消防的台账工作。
7.校园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检查、排除及时上报,违规纠正,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和提示。
8.正确使用和保管好校方提供的保安业务所使用的办公设备、设施(如桌椅凳橱柜、空调)、对讲机、照明设施、警具等设备,若故意损坏、恶意使用或丢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9.会正确使用保安器材、消防及监控报警设备,按要求做好相关的接待及登记工作,确保办公大楼学生楼等所属区域内的安全;(采购单位免费提供办公用房)。
10.其它属于保安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校方临时交办的任务。
校园安全巡视:
1.检查时间区间:
上课期间每隔1小时巡查一遍校园,每次一人交替进行。
夜间值班人员每隔1小时巡查一遍校园。
2.巡查范围及内容
1)在巡查时要重点检查:校园围墙、教学楼、操场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在巡查时要检查消防、水电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损毁现象,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使学校能够及时进行更换或修复。
3)责任区卫生:保持责任区卫生无明显垃圾,异物或乱堆乱放的物品。
紧急情况应急处理:
1.外来突发事件:学校外来突发事件时保安必须坚守岗位,在第一时间向学校、公司、及公安机关报告,并做好应急准备。
2.校内突发事件:校内发生突发事件时保安在保证大门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赶到现场判明情况,协助学校领导处理,必要时报警和报告公司领导。
(1)保安员岗位职责
保安服务作业流程规范
1.保安人员须按照国家规定穿戴统一的保安服装、佩戴统一的保安标志并胸卡。着装必须整洁、整齐,注意仪表、仪容,不得留胡须、蓄长发,上岗时不得戴墨镜。
2.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闲聊、打闹,不得干私活,不得看书、看报,不得下棋、打牌,不得会私客,不得酿酒、抽烟、打瞌睡。
3.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得脱岗、旷工。
4.保安人员在工作期间应坚持文明服务、礼貌用语,处理问题要分清是非、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理服人、态度和蔼,不讲污言秽语、不刁难群众,严禁打人、骂人、侮辱人格等侵权行为。
5.保安人员应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不得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严禁以权谋私、徇私舞弊。
6.保安人员应认真维护好项目区域内的治安秩序,发现破坏、恶意污染或其他可疑情况以及发生的治安、刑事等案件要及时汇报、妥善处理,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7.保安人员应做好详细的交接班记录、值班巡逻记录,以备检查。
8.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使用须报甲方批准),节约用水用电。
9.不折不扣完成甲方安排的各项任务(合同保安工作范围外的费用另行协商)。
(2)管理人员工作职责
保安队长工作职责
1.落实各项安全保卫责任制,负责组织全组人员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件实施积极防范,以维护校区正常的运转次序,为校方创造安全、可靠的教学和办公环境。
2.负责管理校园各区域的门岗守卫、区域治安巡逻、消防管理、车辆出入管理等安保工作,并处理好各类应急性、临时性、紧急性安保情况。
3.检查督导保安队员的日常工作情况,查阅各班组、各岗位的值班台帐,并将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整理汇总报项目经理批阅。
4.抓好保安队伍的业务培训,加强保安队员应对突发情况的处理能力,并对班组队员进行考核。
5.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事项上报项目经理。
6.负责做好校园的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并实施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保障消防系统24小时的正常运行、做好消防设备和器材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工作。
项目经理巡检职责
1.定期与不定期的对本项目进行岗位抽查巡检工作,对本校区的保安队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更正,提高保安服务质量。
2.针对重点单位、重点区域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校方有关领导,并与校方共同将隐患排除,避免事故发生。
3.对校区的夜班执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严格杜绝夜班保安队员工作质量差、睡岗、脱岗等违纪现象发生,切实保障夜间学校的财产、设施、设备的安全,提高保安服务工作的质量。
4.每周对本校区的白天、夜间的工作情况抽查,每周不低于2次。
5.接受由公司质检部门组织的对本校区保安工作质量进行的抽查,每月不低于2次。
6.通过巡检,对各个保安队员进行工作质量的考核,对工作中存在一般问题的队员加强培训,对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的队员坚决予以辞退,严格把控各个保安的工作服务质量。
(3)保安服务其他相关要求
1.安保消防监控系统由乙方负责日常的管理,设备发生故障后与供应商联系维修事宜,费用由甲方承担。
2.保安器材等由投标单位提供,投标单位在报价时应考虑。保安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对讲机、强光电筒、橡皮棍、巡更机(日常维保由乙方维护并能够与采购方资源共享)、岗台、太阳伞等。
3.着装规范:
1)按时上下班,穿着统一保安制服(服务标识、颜色、款式应规范、统一),佩戴保安标识,上岗证。
2)按季节和场合穿着规定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不留长发、胡须、长指甲、不得染发。
4.站位站姿:
1)按岗位要求进行站立,不得随意变化位置。
2)站位时仰首挺胸,面带微笑,展示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3)站位时不得长时间接打手机,不相互聊天。
4)站姿规范,不得有备手,叉腰、抖动双腿等不文明举止。
4.器械规范:
1)钢叉、警棍平时固定摆放在门卫现眼位置,不得随意变化位置。
2)警械站位时钢叉、警棍、催泪瓦斯必须拿在手中或随身携带。
5.文明用语:
1)工作中不逞强、不斗狠,善于化解矛盾。
2)接待时表现大方得体,有礼有节。
3)熟练使用文明用语五句话:敬礼、您好、请问您找谁、请您出示证件、请登记、请稍等、我帮您联系、请进或本人不在,请您下次再来、请您慢走。
(4)人员出入管理
1.管理制度上墙
1)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应整齐悬挂在值班室。
2)理制度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员职责》《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2.师生上学、放学时的站立
1)站立于大门两侧警械,并密切关注大门附近安全情况。
2)必须手持警具,提高警惕,随时做好应急反应。
3)预可疑人员或事件时,及时报告并按预案积极妥善处置。
3.上课期间人员出入管理:
1)学生:上课期间不允许外出,如遇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须有班主任通知保安,并上交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存档,在登记本上详细登记。
2)本系统人员: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先有保安向学校领导请示,经确认后登记放行。
3)外来人员:学生家长来校办事,须在校外等待下课,由家长与班主任联系并登记家长及学生的基本信息,由班主任确认后通知保安放行,其他来校办事人员须与学校领导或老师联系,由领导或老师亲自到门卫处确认后带领进校。
4)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4.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上学、放学时段外,所有校门一律关闭,并按规定放置好防恐设施。如有外来人员到校,安保人员应当主动出来询问情况,履行“电话联系确认、核验真实身份、检查携带物品、逐人逐车登记、发放来访证件”等工作职责后,引导来客、车辆按规定线路、位置行走、停放。上学、放学时段,禁止学生及教职工以外的人员进校。
(5)成交单位应当将进驻学校担任安保工作的保安人员资格情况报属地派出所审查备案,并积极配合属地派出所做好原护卫队员的分流工作,凡本人主动申请转岗,学校、属地派出所审核通过,工作良好、符合条件的原护卫队员,成交公司应予以接收为公司人员,并依据相关法规签定用工合同,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现行标准。具体人员以成交单位与各服务点学校签订合同时再行商定。
十一、其他事项:
1.服务期限:一年,自2019年2月1日起至2020年1月31日止(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之日起算)
2.服务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心小学、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学、苏州香雪海小学(具体以实际提供服务地为准)
3.磋商响应文件: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
4.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本公告期限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等政府采购指定的相关媒体上发布。
6.成交服务费: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磋商代理机构支付预算金额的1.5%成交服务费(本次成交服务费为13500.00元)。
服务费账号: 10552701040003423
账户名: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市白塔支行
(收取方式:现金或转账)
7.采购单位:苏州市吴中区光福中心小学
联系人:郭惠东 电 话:66956683
联系地址:吴中区光福镇宝泉路1号
8.代理招标单位名称:苏州华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旺吴路江苏科曜能源大院内1号办公楼2楼(吴中万达广场北、张玲大厦旁)
电 话:(0512)68700399(TEL/FAX) 68700399 邮政编码:215000
联 系 人:陈宗婷/房仁珺